(四)绩效评价。按照省、市绩效评价要求◆★★◆,对项目实施情况、实施效果★■、条件审核、资金兑付◆★◆、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◆★,开展绩效评价。
(二)制定实施方案★◆■★◆。2025年3月底前■★■◆■◆,农业农村局结合晋州市实际,组织编制《2025年省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实施方案》◆★■■★。申报项目的新产业新业态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,按照要求指定项目申报书。
晋州市丰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计划购置烘干机2台,生产厂家:石家庄市惠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凯发k8网址备用登录◆★◆■,型号:HKJF-15■★◆★,单价9.5万元★■★◆★,总投资19万元■◆。其中自筹资金1万元,财政支持资金18万元。
(三)严格项目要求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申报实施◆◆、审核、验收◆◆■、支付等工作。加强业务指导★■■,督促承担项目的农民合作社按照审核通过的申报内容开展项目建设,依法依规使用项目资金,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和支出进度。
(五)项目监督检查★◆★■◆。加强对项目资金分配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,并于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审核拨付工作,形成验收报告报市级审核■■★■◆◆,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指导检查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■■◆,核查验收情况并形成项目总结报告◆◆★◆★◆。加强项目抽查,确保项目落实落地★◆,取得良好效益。
2025年进一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,省级财政下达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资金18万元★◆■,重点支持2024年新产业新业态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◆■◆◆★。
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《2025年省级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实施方案》的政策解读
提升合作社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,提高发展质量◆■★■◆■,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,增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◆■◆■■★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◆■◆◆。我市高度重视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带动项目,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◆★★■。严格按照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◆■◆★,主动与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★■★■,做好资金审核拨付★■■★、项目验收等工作。